第七章 异教:讲经论孝(1/3)

作品:《乱世桃花逆水流

这一场戏跳得实在震撼,过了许久,在一旁观看的三人才从令人窒息的压抑中缓过劲来。

大约是许久不曾说话的缘故,若昭的声音有些喑哑,有些,心绪不宁。

“世默,我有个问题要问你。如果你是那个县令,你会怎么判仇陵这个案子?”

自从两人开诚布公谈过之后,一路上这样的问话在两人之间已经习以为常,上至朝政格局,下至人情冷暖,天南地北,权当是互相探讨互相精益。

实在是每一次和若昭的谈天说地都能让他颇有所得,李世默也很快调整了姿势和情绪。他坐在地上回头,撑着下巴,兴致盎然地注视着轮椅上的女子,顺着她的话道:

“仇陵救亲,其情可悯。但他终归是打伤了人,依《永徽令》,诸斗殴人者,笞四十;谓以手足击人者。伤及以他物殴人者,杖六十。就算伤及他人毛发,不过是判杖八十。流刑,确实判得重了。”

“谁说不是呢,五刑,笞、杖、徒、流、死,活生生从杖刑到流刑,足足判重了两个等级。地方吏治之弊,其弊之一就在于官府与地方富商恶霸勾结,枉顾律法,错判刑狱,以致是非颠倒,黑白倒置。”

李世默顺着若昭的话点点头,又将这地方吏治问题牢记于心。

“那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在此案已经错判的基础上,如果你是押解仇陵的小吏,当他请求回乡尽孝时,是否应该答应他的要求?”

“这……”

李世默显然没想到若昭会问他这个问题,答应与否两种想法在他脑子里打了个架,不分胜负。

因为这个问题并不好答:不答应他的要求,于情不通,答应他的要求,于法不合。

好在这种时候李世默总是善于虚心请教,他思忖片刻之后道:

“侄儿愚钝,请姑母赐教。”

“律法中有允许流刑犯人回家尽孝的规定吗?”

“嗯……并无。”

若昭点到为止。

“这就是答案。”

“啊?”李世默显然没想到她竟然如此直白明了地把她认为的答案说了出来。

“与法而言,一个流刑犯人请求回家尽孝,无明文允许,不准就是不准。或许因同情之心,你尚可答应帮他料理后事。只是,答应他就是僭越律法,无论情理上多么说得通都不行。

“因为,法不容情呵……”

在说到最后一句话时,若昭突然想到,当初她为了让屠杀西陵氏四十六口的前工部尚书定罪,不惜在杨文珽面前跪地求情,求他伪造了一份画押。

这是她至今觉得做错了的事情,错得离谱。

可扪心自问,就算重来一次,她还是会做此选择。

多么讽刺啊,其实她自己也不过如此,她口口声声告诉世默要敬重律法尊严,可轮到自己的时候,却用这样作伪的方式去践踏。

明明自己做不到,却要求比她更重情义的李世默狠下心来。

她再一次恨上了自己,厌恶自己,厌恶自己虚伪、无能,厌恶到骨子里。

“咳咳……”

心头郁结难以平息,若昭一口鲜血咳出来。

“姑母!”

李世默不知道若昭想到了什么,竟然生生咳出一口血。他慌乱地从地上爬起来,帮她拭去嘴角的鲜血。却在指尖触及若昭嘴角的时候,被她扯住了袖子。

“没什么事,不必大惊小怪。”

“可你……”

若昭自顾自摇摇头,长长叹了一口气,“我们换个话题吧。”

李世默惴惴不安地坐回到地上,紧紧盯着轮椅的女子,生怕她再出什么闪失。

“仇陵这个案子,根本的问题在于情与法、孝与忠、家与国之间的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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