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高顺(2/3)

作品:《汉末之吕布再世

的出言相邀,这个衣着朴实的汉子怔在当场,愣了足足有三秒钟的时间。

然后,他将手中的箩筐放在脚旁,身子直起,双手抱拳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口中婉拒了吕布:“多谢吕将军抬爱……但,高顺不愿去狼骑营。”

此时的高顺已然猜出了吕布的身份,这些时日,吕布的事肩已传遍了雁门郡大小各县,“飞将军”“盖世英雄”“狼骑共主”等一系列的头衔,使得他所绽放出的光彩,掩盖住了所有的边塞将领。

偶尔休息的时候,他也会听到诸如此类的消息,但他从来都只当做故事来听,那些人和事,离他委实太过叶,

故事中的吕奉先三十余岁,蓄短髯,手中一杆方天戟,墨甲黑袍,魁梧勇猛又能征好战,仅一个人就能凿破鲜卑万千铁骑。

如今见到真人,不曾想他,竟这般年轻。

一旁的李肃听到高顺的回答差点吐血三升,多少人梦寐以求,挤破脑袋想去的狼骑营,到了高顺这里,居然被他给直接回绝了,未免也太不识抬举。别说是入狼骑营,就算是去当一个普通的士卒,也比在这当个马仆要强上许多。

你不想去,让我去啊!

李肃在心中大呼,多么消吕布邀请的那个人是他,而非高顺。

“嫌士卒身份低微了吗?那我给你个军侯如何,军司马也行……”

吕布如是说着,如果高顺还嫌小,想当芯或者将军的话,此生从未求人的吕布不介意去镇北将军府一次。

李肃听得眼睛都快蹦出来了,他从入伍到现在已有三四年的光景,也才混了个什长,至于什么时候能再往上挪一挪,爬到队率和百夫长的位置,就只能全靠运气了。

如今吕布一张口就许诺给高顺军侯、军司马,这叫李肃怎能不嫉妒眼红。

马仆和芯身份的差别,就如同普通百姓和羽衣卿相,地位天壤之别不说,更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身为芯的吕布如此关心于他,说不感动那是不可能的,但高顺依旧还是摇了摇头,说了起来:“雁门关一役,狼骑营一战成名,将军您冲阵破敌斩将,威名传遍雁门,又深得镇北将军的信任,将来前途可以说是不可限量〓震并州,甚至是名扬天下,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有了上一世的前车之鉴,吕布对前途之事倒并未太放在心上,只是问向高顺:“那你又是为何?”

高顺想不通眼前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如此在意和关心自己,却也给出了个明白的答案:“高顺是个糙人,没啥本事,但也读过几卷陋文,识得几个大字,不想将来给人戳脊梁骨,骂我是个攀权附势的小人。”

高顺如此的死心眼儿,吕布一时间也没办法劝服于他,只好从衣衫遮住的腰间取下一枚令牌,递给高顺,“我要动身去趟洛阳,这块牌子你先拿着,什么时候想通了,你就拿它去狼骑营,亮出牌子,没人敢怠慢你。”

令牌的正面刻有一个狂草的吕字,反面是一颗栩栩如生的狼头,整个狼骑营只此一块。

高顺没接,甚至连看都不曾看上一眼,弯腰重新端起了脚旁的箩筐,向吕布微微欠身,“将军若无其他事情,高顺还有马匹要喂,就先告辞了。”

说完,高顺端着马草,从吕布身旁擦身而过。

吕布握着令牌的手挖空中,稍显尴尬。

李肃见状,生怕吕布动怒,将怒火撒到他的头上,赶紧劝说起来:“将军,高顺他就是这么个人,您可千万别放在心上←原先是军中的百夫长,就是因为性格过于刚正,才得罪了上面的人,被人胡乱扣了个理由,贬配到了这里。”。

吕布莞尔一笑,将令牌重新挂回腰间,转身背离高顺而行,李肃赶紧追随其身后。

从一开始,吕布的表达方式就出现了错误,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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