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三十四 大明律(1/3)

作品:《血沃轩辕

在东胡,在暹罗,郑天瑞、李定国的部队取得了一场接着一场的胜利。在边关,以黄飙为首的四大镇将,也以咄咄逼人的气势让满清如芒在背。而在北京,大明的政局也在忠勇武英王朱斌的安排下,正在发生着一场重大的改变!

月中旬,一个新生的机构,大明皇家最高法院成立。做事从来就一丝不苟的张云乐出任了皇家法院的院长。而将在新年里颁布的新的《大明律》,将是皇家法院最有力的臂膀。

大明皇家最高法院,和即将问世的《新大明律》,标志着大明正在一步步从人治走想法治。以人治天下,君强则国强,君昏则国弱。出现明君,则天下天平,国力强盛;出现昏君,则民不聊生,外敌环绕。

以法治天下,则天下万事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上至王公大臣,下至贩夫走卒,凡触犯《新大明律》者,皆可问罪。

但朱斌提倡的法治,与韩非子所说的“法治”并不是一个概念。韩非子主张以“严刑峻法”治国,一切都是围绕着如何巩固君王的利益而进行。而朱斌所提出的法治,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叫做“法制”,以法为制度,以法为准则。

从大明皇家最高法院开始,朱斌计划在一年内于全国各府、县皆建有法院。从此后,知府、知县只负责地方事物。而不再管理民间诉讼,刑事案件地判决,政法剥离,各有职司。

东、西厂、锦衣卫制度全部废除,以“大明皇家情报分析司”和“大明监察部”取而代之,分别由黄溪和骆养性充任二部首领。前者为大明最大的特务机关。分别负责国内和海外的情报。下设八部十一局,成员包括核心成员二十人,中层官员一千九百人,外围组织成员核定为十一万八千人,并且随时可以增加。但就是这十余万特务。在黄溪看来要同时负责国内和海外的情况力量还是显得薄弱,而朱斌对他的许诺是,每年可以向自己要求增加三次经费,人员随时可以扩充,只要把情报能及时地送到自己手里。

手拥十余万特务的黄溪,一跃成为了朝廷炙手可热地人物。但面对这一切。素来冷静的黄溪只在一次酒后对亲密好友说道:“巨大的权利好像把你推到了两座山之间的独木桥上,你只能战战兢兢地行走,稍有不慎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而大明监察部是一个制约情报分析司地机构,它拥有调查官员的权利。一应官员皆可查证。除了制约情报司外,其主要的职能为,打击大明屡禁不止的贪污**行为。这是大明的一个从开朝开始便存在的痼疾,朱元璋甚至用了杀人剥皮地酷刑也都无法杜绝。

而在大明景平朝,除了大幅度提高官员俸禄。高薪养廉之外,官员出现贪污**行为。一经查证,即有法院依据《新大明律》进行判决,而不仅仅是施以酷刑。

对内,则由景平帝亲自宣布,开始大幅度裁减太监和宫女的数量。大幅度削减皇室成员的规费。和用度,除确对朝廷立有大功外。不再对各王公大臣进行额外封赏。仅这几项,每年便可为朝廷省下近百万两银子。

而节省下的这笔银子,将全部投入到皇家科学院以充研究经费……

对各封地的整肃也在同一时期展开。其一,在战乱时期被流寇侵扰的那些封地,不抵抗者立即收回其封地;抵抗但不力者有补偿的收回封地。封地之主战死,除非其长子才能继承,否则亦将封地收为国有。

而得以保存下来的封地,亦将大幅度提高其税收,但其封地内对百姓地税收必须按照朝廷制定的标准收取,不得随意增加,一经发现任意增加者,封地立刻收回朝廷。

这一条明显触动了那些皇室亲王、权贵们地利益。本来以为大明恢复,自己又可以重新过上好日子的那些王爷们,一个都对朱斌痛恨得咬牙切齿。甚至有人公然指责朱斌违背祖宗之法,根本就不配姓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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