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三章 姓氏(2/5)

作品:《黑宝葫芦

从地下冒了出来:重修庙宇、翻盖祠堂、经营阴宅、拜把结义、收“干”认“湿”、斋僧布道、看风水、做法事、选族长,形形色色的三仙姑、二诸葛、金八与鲁四老爷,纷至沓来,招摇过市,让人们大开眼界,又使人感到困惑不解。过去“左”,人们爱说“同姓不一家,阶级兄弟姐妹才是一家”,这早已被人们唾弃了;现在,“一笔写不出两个王字”、“五百年前是一家”又香起来——到底同姓是不是“一家”呢?

正如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形式只是人类展到特定阶段的历史现象一样,姓氏也不是古已有之的,它的社会意义也不是向来如此的。“同姓同祖”、“五百年前是一家”,它作为同一父系血缘的标志,也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现象。

比明史远远长得多的人类童年时代,以群婚形式实现自身的再生产,那时人类并无姓氏。传说,伏羲氏开始“正姓氏,别婚姻”。先秦时,“姓”与“氏”是两个不同概念。最初,“姓”是用来表示母系血统的,作为一种符号和区别标志,它是人类繁衍优生的需要,不像后来那样,主要成了父系财产传承的需要和家庭、门第的标志了。

《说》:“姓,人所生也。”先秦典籍,或谓“因生以赐姓”。蒙昧时代人类“只知有母不知有父”,故早期的姓氏,都从女字偏旁,如姬、姚、嬴、姜等。其实,“姓”是个后起字,本来作“生”,后来才加个“女”旁,成形声字。金“百姓”作“百生”;荀子《劝学》“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性”亦“生”字。

足见,“姓”产生于母系社会。“因生以赐姓”,从何而“生”呢?早期人类不知生殖的秘密,也许出于对生殖的神化,他们总认为生殖来源于神物。王充《论衡?奇怪篇》说:“禹母吞薏苡(yiyi)而生禹,故夏姓曰姒;禼(即契(xie))母吞燕卵而生禼,故殷姓子;后稷母履大人迹而生后稷,故周姓姬。“薏苡”,今称“玉米”,然非“玉蜀黍”,乃“药玉米”,其实曰“苡仁”,传说大禹的母亲是因为吞食了薏苡籽怀孕而生的禹。“苡”与“姒”古同音,故其姓用女旁之“姒”。

“禼”即“契”,殷商的始祖。《史记?殷本纪》:“殷契,母曰简狄,有娀(song)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而吞之,因孕生契”。这是太史公综合了先秦的神话传说而概括出的字。“玄鸟”,即燕子,当然是神燕,在楚辞又作凤凰,它是殷部族的真正始祖,也是殷人的图腾。卵即子,故殷人以“子”为性。后稷为周部族的始祖,稷诞生的故事,《诗?大雅?生民》有很生动的记述。稷的母亲为姜嫄,亦作姜原,一次她在野外看到一个巨人的脚印,就上去踩一下,踩的时候心有所动,结果感而受孕。生下孩子后以为不祥,弃之山林,鸟兽都来卵翼他,遂收养长大,后取名弃,也作稷。稷因履大人“迹”而生,故取姬姓。

氏,是姓的分支,姓为全体氏族成员所共有,氏则为有地位及富有者所特有,“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它是部族繁衍和母权向父权过渡的产物。《国语?晋语》云:“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列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十四人,为十二姓。”黄帝5个儿子,分化为姓,反映的就是姓向氏的分化。

“氏”,本来是同姓各部落的名称,后来专指部落的领,如有巢氏、神农氏、有熊氏等就是。后来国家出现了,不少官职也成了“氏”的名称。这时“氏”代表一个人的地位和身份,只有贵族才有。像缅甸的“吴”,直到今天还起着类似的作用。因为古代的封国和官职是世袭的,因而“氏”也世袭,即使这些封国或官职失掉了,“氏”的称号也还保留着,于是“氏”就演变成为家族的标志了。

周代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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