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非法集资和风险投资(1/4)

作品:《财色

不管是开矿也好,种树养蚂蚁也好,这种民间的自己行为,大部分都是以高额回报作为卖点来进行的,一般而言,只要利润回报率超过了常识,那就有可能是存在非法集资的情况的。

关于非法集资,许多人最早的印象都是停留在九十年代初期。当时,国内金融秩序刚刚建立,一些不法分子趁浑水摸鱼,官商勾结制造繁荣假象向不明真相的群众集资,成为当时特点。无锡邓斌老太太三十二亿非法集资大案惊心动魄,一时举国关注,也引发了全国金融系统的整顿。这也是非法集资的第一个大潮。

当然了,集资也并非都是血本无归的,在浙江的丽水,当地人集资投入到小水电的建设当中,获利就极为丰厚。当时政策不全面,也不规范,投资小水电站利润奇高。起初老百姓是不知道这些事情的,主要参与的还是政斧公务员。

当时的利润有多高?举个例子,年初投进去一万块,年末最多可能拿到十几万。原本月工资几百块的公务员,很多能成为丽水高收入阶层,在后来的丽水商贸、民间投资扮演重要角色,这跟当年他们投资获得的利润有很大关系。

直到现在,丽水仍有中国小水电第一市之称,仅在丽水缙江县,就有一百二十座小水电站。近几年,丽水小水电投资开始向外省输出资金,赚取利润。

至于影响最大涉案数目最多的邓斌老太太非法集资案,今年八月正式立案,尚在进行之中。

无锡新兴公司邓斌老太太,当时已经五十七岁,她所牵头的非法集资大案像龙卷风一样席卷了苏南地区。邓斌凭借强有力的政治后台,打着支援经济建设的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集资款达三十二亿多。在无锡、江阴两个重灾区,遭受灭顶之灾的单位一批又一批,其中有不少是国家媒体采访过的先进典型。平心而论,很难责怪他们警惕姓不高,实在是邓斌来头太大,迷惑姓太强。

虽然现在此案并没有落下帷幕,但是高层对无锡邓斌集资案的调查已然接近尾声。邓斌,作为一个街道厂的女工,是不可能有拉三十二亿资金的能量的。专案组一路向上排摸,躲在邓斌后面的后台们一个个亮相,在香港富豪圈被称为周公子的周北方、[***]的秘书陈健、另一位高干秘书何世平等一系列在燕京呼风唤雨的人物相继落网。

而他们的身后人,王宝森和[***]的问题也显现出来。地厅级以上涉案干部超过五十人。

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碰到的那些妖魔一般,每到金箍棒要抡到那厮头上的时候,总有天上一位神仙飘然而来施相救。邓斌只是小鬼,但她天上有人。

想要富,先修路。天上位高权重的官员,要在地面上的市场上修路,找个白套,而那些想突破法律规则骤然致富的人们,也要修路,修条通天的路。这样的双方一拍即合,自然就能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来。

虽然直到现在,邓斌一案并没有对外公布,但是这并不妨碍范无病对此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他对于这些事情的了解,要远比老爸范亨更加深入。尽管范亨已经是正部级的领导干部,但是他在获取情报的渠道上,要比范无病逊色很多。

由于沈太福和邓斌问题的爆发,国家立法开始对民间集资行为进行管制,《商业银行法》、《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刑法》中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和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三个罪名,并对民间集资行为的有关行政执法及法律责任作了规定。而国务院《非法金融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又提出了变相吸收公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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