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五五章 绍兴往事(2/3)

作品:《万羽堂契约



“真的是你,想不到我竟然能在这里亲眼见到你!”少女满脸惊喜,走到辛弃疾面前,将手中的小花送给了对方。

少女那个两手空空的父亲有点尴尬,不过他很快释然,年轻女孩崇拜爱慕青年俊杰,尤其还是个敢单骑闯营擒拿叛徒的沙场英雄,是很正常的。

少女向辛弃疾自我介绍道:“奴家名叫沈若妍,今年一十五岁,这是家父沈天扬——”沈若妍看见父亲打手势示意,不要让她说出自己姓名,可她似乎觉得对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说出自己和父亲的名字,并不会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反倒如果遮遮掩掩,不坦诚相待,反倒显得器小了。

事实证明沈天扬的担心是多余的,不久之后,三个人就围坐着简易的火炉,烤着鸟吃了。辛弃疾折下一对翅膀,丢一只给狗,丢一只给鹰,看着自己听话有用的宠物大快朵颐,他脸上乐开了花。

沈天扬两手捏着滚烫的鸟腿,细嚼慢咽,随口问道:“这条狗真的叫完颜亮?”

辛弃疾咧嘴道:“是啊,完颜亮就是我的一条狗!”

沈天扬却摇摇头:“此言差矣。一条好狗,却叫完颜亮,岂不是糟践了。”

辛弃疾先是一愣,而后开怀大笑。

随着三人深入的聊天,辛弃疾逐渐了解到,沈天扬一家四口,夫人是成都府路雅州人士,父亲及两个女儿都是荆湖岳州人。他们从老家来到京口,是为了找人。两年以前,沈天扬的义兄张天锋不辞而别,未曾留下只字片言,沈天扬担心他出意外,便四处寻找,一直找到了京口,但仍未发现张天锋的踪迹。

沈若妍试着问辛弃疾:“辛哥哥,你可曾见过我的伯父?我的张伯父有这么高,和你一样壮,身背后总背一把包着麻布的长刀,乍一看可吓人了。不过他脾气特别好,和看上去的并不一样。”

辛弃疾哪里见过张天锋,只能摇头。

沈若妍颇有些失望:“才想起来,你是刚从北方来的,怎么可能见过张伯父,唉……”

沈天扬叹口气道:“尽人事听天命吧。”其实他知道义兄不辞而别是为什么,他还是尽量安慰自己,相信凭义兄的本领,不会有什么三长两短的。各人有各人的命,事到如今,他也帮不了义兄,还不如多关注关注眼前。想到这儿,沈天扬问辛弃疾:“敢问辛兄弟此等武艺,师从何人?”

谈到自己的师傅,辛弃疾颇为自豪:“不瞒阁下,在下恩师乃是金台先生。”

“喔——”沈天扬眼眸一亮,脸上浮现出惊讶之色。不过转念一想也是,拥有一身能单骑突入万军敌营,擒拿叛贼全身而退的本事,早年没有名师指点也不太可能。想罢,沈天扬道:“辛兄弟名弃疾,倒让我想到了一位古人。”

辛弃疾成竹在胸,问:“可是霍去病?”

沈天扬微微一笑,忽然起身吟道:“胡马南下境不安,乡勇蹈火救国难。郡兵奔走雁门关,雕鞍驰射驱楼烦。兵马屯,鸡鹿塞,皆枕戈,只待旦,校尉欲擒右贤王,长水胡骑计用间。狼毒肆野伏兵出,鸣镝声起单于现。苏建将军血路走,马革裹尸不遂愿。骠姚千里越祁连,侠骨香泽留居延。轻骑披靡踏王庭,狼居胥上有遗篇。国母王族缚成行,汉军袍泽腻牛羊。佳酿倾河甘同饮,从此肃州称酒泉。”

辛弃疾听完,血脉偾张,不禁扺掌大叫一声:“好!若我能率大宋铁蹄再踏狼山,辛某此生无憾!”

沈天扬道:“沈某恰好今日带了两口宝剑,一口是我的佩剑,另一口则是神匠石冠双所铸,乃是他的封山之作。石神匠对此剑颇为得意,故而借自己名在剑脊处蚀刻下‘冠军’二字。此剑珍贵,沈某只是随沈携带,却从未出鞘。今日以一招结识足下,依我看来,辛兄弟的佩剑并十分出彩,配不上你这一身豪气。而‘冠军’又可令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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