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九章 踢馆寻晦气(1/3)

作品:《系统之长姐难为

( )最终万人屠还是没有说明为何能强攻,却需要诱饵的原因,而卫小歌始终想不明白。

按照她的思维,直接将罪魁祸首干掉最省事,比如说带齐一干彪悍的人马,将金山寺的无月等人直接灭了!

其他那些无关紧要的小喽罗,能剿则剿,找不到也无所谓。

首脑都死菜了,底下的人肯定夹着尾巴做人。

晌午之后,房门被敲开。

手里拿着一张蒙面的黑巾,万人屠随手递给卫小歌,“遮住脸!”

“就算挡住脸,你当别人认不出?”卫小歌莫名其妙。猪都猜得到来者是谁,万人屠还穿着一身招牌紫袍,他的外窍修为怎么可能瞒得住?

“笨,你可知抓奸的关键是什么?”万人屠鄙夷地看了她一眼。

这个问题卫小歌还真的一清二楚,抓奸,得抓奸在床。不过,用这个比喻合适吗?

卫小歌很认真地说道:“我个人觉得,应该用‘拿贼见赃’较为合适。你难道没发觉我是个女子吗,说话其实可以注意一下。”

万人屠仍旧是那副鄙视的面孔,“原本勉强当你是个女子,然而在虎王洞府之时,我调侃金山寺的几个秃头两句,你却笑了。从此以后,就没办法当你是女子了!”

嗯,这个......时不时也忘记自己是女子,卫小歌释然。

仿佛记得当时万人屠说什么,大师们是否要将虎娃娃交给“相好的尼姑”之类的无聊话,她一个没憋住笑了。

接过黑巾,卫小歌很仔细地蒙在脸上,在脑后打了个死结,免得滑落。

她心想,自己个子不高,不像万人屠的贴身属下小五那么修长,挡着脸别人未必会猜得到是她。

此刻卫小歌忽然觉得,自己的道行真的浅,脸皮也非常薄。比较起来,万人屠这人的脸皮厚简直得令人发指,不全是指“抓奸”的比喻。

而是指他随便拿块蒙着脸,就能假装自己不是自己此等掩耳盗铃的行为。

死不认账,固然需要底气,更多的还是脸皮得非常厚!

人家就是敢随便拿块布将半张脸挡住,然后说,庙不是我烧的,人不是我杀的!

万人屠并非真的扛着把大刀,大白天去庙门口见人就砍。

卫小歌没有问为什么是晚上,而不是白天,主要是因为她知道这人挑晚上的原因不是因为怕被人认出,而是一定有什么缘由。

并且他们二人也不是去瑞安寺。

瑞安寺十五里外,有一个几乎看起来像小镇的地方,此地叫做慈悲坊。

这处地方,白天晚上都很热闹。

白天香客来此歇息落脚,晚上也可在此留宿。因此大晚上的,几条青石街面挂着亮堂堂的灯笼,来来往往的人却是极多,不乏成群结队的纨绔子弟,带着一干随从伴当逍遥过市。

所以,两个扛着兵器的蒙面人,如黑漆漆的夜里忽然跳出来的两个大太阳,闪耀夺目。

不少警醒的路人,与狐朋狗党打了个眼色,便决定干脆果断地闪人。这里又不是沛阳郡府的内城,慈悲坊可没有官兵把守。

一路以非常诡异的气氛,众人侧目之下,万人屠带着卫小歌在一家并没有很大门面的楼牌前停下。

万人屠悠悠说道:“就这里了,原本姑娘家不应当来,不过既然你算不得女子便不打紧了。”

狗嘴里吐不什么象牙,卫小歌没搭理他,抬头看了看扎着的彩棚,搭得花里胡哨的欢门楼子,油然升起熟稔之感。在邑县也有,当初长富就是从这么一处地方抢回来的。

是一家青楼。

并没有很霸气地轰掉大门,万人屠一把将卫小歌的衣襟拽起,无视守门之人的注视,从彩棚上方掠过。然后脚在顶上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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