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考题(1/2)

作品:《儒道之天下霸主

宁江进入了考棚,衙卫在外头把门锁上,咣的一声,铁锁放下,带动这链条哗啦啦的响了一下,然后,衙卫就拖着大棒去了。

科举期间,吃喝拉撒全都在这里,在某种程度上,其实跟坐牢没有太多的区别。

考棚里有两张桌子,连床都没有,要睡觉时,便将桌子一拼,睡在上面。旁边放着一些生活必须品,也都是简陋得不能再简陋了。宁江对此,当然没有什么抱怨,在重生前的那一世里,什么苦没有吃过?甚至连西岭那种地方,他都硬生生的敖了过来。

更何况,科举可是鲤鱼跳龙门中的“龙门”,再苦再累,也有不知多少人趋之若鹜。

他在其中一张桌旁正襟危坐,将桌边布袋里的三张卷子分别取出,一一看去。

第一张卷子,是以“登高抒怀”作诗一首,再以此诗进行延伸,作赋一首。题目倒是比较空泛,只是定下的韵脚非常的窄,几乎可以说是“绣花针眼里做章”,这个考的就是纯粹的诗词功底了。

第二张卷子,是对易经中的“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进行解说,这个是属于“经义”的部分,答案其实是定死的,考的是子的四书五经的范围,不过因为易经基本上是读书人必读的课↑↑↑↑,↓.●.ne★t程,会做错的人,那实在是平常不用功了。只是,在解说经义后,紧跟着,便要考生以事例进行分析,而且事例必须出自《左传》。

可以说,前半题完全是送分,后半题才是真正用来拉开差距。

摊开最后一份卷子,却是一篇策问,题目以帝王之口吻,提到某个书生为父报仇,亲手诛杀仇人然后自缚于官府前、众乡里联名为他求情的事例,以此案问询,让考生以被询问的臣子自居,就这个案子向帝王阐述自己的看法并进行断案。

看起来是一个比较简单的题目,但涉及到了律法以及儒家所提倡的孝道之间的冲突,暗中其实隐藏了一个小小陷阱。

这篇策问,对于普通考生来说,足够让他们想得头大,按照律法,杀人偿命,即便是血亲复仇也是如此,不定其死刑,那便是违背了律法,定他死刑,那又不符合儒家对孝道的提倡,更何况策问中提到了“父老联名”的问题,而“民意”一向是重中之重。

如果非要去纠结律法与人情孰重孰轻的问题,那别说三天,三百年也纠结不清,宁江相信,至少有半数以上的考生会栽在这个问题上。

但他只是略一沉吟,便拿起手边稿纸,磨墨持笔,洋洋而书。

这第三卷的题目看似复杂,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它其实是有真实案例的,那差不多已是七百年前的事了,几乎就是同样的案子,引起了几名大员的争论。而最后的定案,是律法的尊严必须维护,杀人者必须判处死刑,然而孝道也要维护,因此,在判处死刑后,再由帝王“法外开恩”,将他赦免,如此一来,律法得到了维护,孝道得以提倡,民心可以满意,而“雨露雷霆皆是君恩”,皇权也得以强化。

这个题目说易,是因为只要知道这个案例,加以援引,那基本上就相当于送分,说难,则是因为这个案子并不记载于四书五经,一般的读书人根本无法读到,如果不是通读大周律法、并对过往的众多案子都有所掌握,基本上就不可能知道这个案例。

而如果没有援引这个案例,即便是想出了同样的、完美解决问题的办法,终究也是有所失分,只因为,在大周王朝的断案中,“有例可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至于宁江,则是靠着他那由“金魄”而来的强大记忆力,将大周律法以及各种冷门的书籍全都看了一遍,真正的做到了有备无患。他甚至连这个案例的具体年月、以及所援引的条例都记得一清二楚,单是靠着这一点,就足以让他的这篇策论在所有考生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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