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回:无适无莫(1/3)

作品:《白夜浮生录

这个回答与他们的问题有什么联系吗?这算什么?某种评价?说得好像她吃过似的,或是有吃过的谁告诉她。

“所以?”君傲颜顺着说了下去。

“有比猛兽更可怕的东西。”陵歌却面无惧色,“对人类来说,很危险。”

“妖怪?”

“若只是具有攻击性的物种,很好对付。人常说,人心比鬼还可怕,是因为人心有恶。若不仅凶猛暴戾,还又恶又精,才是最麻烦的事。”

“年轻人呢?”祈焕问,“年轻人不会阻止他们么?”

“年轻人都跑了。有的带着孩子,有的没能带上。追猎也是很有趣的一环。命大的,也能跑掉,毕竟这里距离危险还很远。老人也没有善终的,他们都被杀了。吃人是短时间大涨妖力的最佳手段,但即使不会吃,他们也以捕猎为乐。”陵歌接着说,“你们知道狸奴么?就是猫。我知道在你们那儿,又叫衔蝉。它们就算是吃饱了,也会捕杀虫子和飞鸟,打发时间,以此娱乐。于他们也是一样的,所谓残忍的事,都是消遣的游戏。”

“为什么?”君傲颜有些气愤,“没人管?就任由妖怪作恶?”

“作恶?”陵歌料到他们会这么说,“这可不算。这一切都是上面默许的事。”

“为什么?这种事还默许?”

“在迦楼罗大人的地盘,等级森严,谁也别想越级行事。最具权威的,自然是妖异了。不论是法力还是寿命,都远在人类之上,这应该没有什么争议吧?人类那样弱,又那样短命,比不上妖怪的。不过最轻贱的当属半妖了——妖怪与人类苟合的异种,妖或人都不会接纳他们。当然,在这儿,妖鸟的权力是最大的。说风便要雨,让你往东就不能往西。不得以下犯上,不得抗旨违命。人命不值钱。在妖怪的规矩中弱肉强食就是原则,人自然不必多说。这儿的规矩也多,例如人捕猎到的东西要最先献给妖怪,自己不得偷吃荤腥,否则就要受罚。”

这话听上去像一回事,可又当人觉得火大。她那理所当然的态度,丝毫不觉得这规章制度有任何问题。白涯一拍桌子,对她喊道:

“笑话!拿妖怪那一套规矩来约束人?做梦呢?”

“你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陵歌不为所动,“告诉你们这些,是为了你们好,否则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柳声寒拍了拍他的肩,示意他冷静。随后,她提出了自己的疑虑:

“陵姑娘,我有一事相问。你说这之中有很多严苛的规定,可如何界定?若是有人凭白受到污蔑,又该去何处说理?”

“那就受着吧。”陵歌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既然迦楼罗大人认定妖物高人一等,人类的道德品行便不再具备约束力。说到底,这些也不过是给弱者生存的借口罢了,可弱者生存的价值何在?受欺骗,受蒙蔽,受冤枉,降到每个人头上的可能都是一样的,也算公平。至于伸冤,是想都不必想的。说句难听的,妖怪以下的任何生灵,都是一视同仁的玩物。”

君傲颜的恼怒可压抑不住了。紧接着白涯,他也恶狠狠地一拍桌子,吼道:“这里到底把人命当什么?这就是鸟神定的狗屁规矩?在香神与歌神那里可不是这么回事!”

“他们有他们的规矩,我们有我们的规矩。在歌沉国,我不也尽职地扮演一个本分伶人的角色么?现在我离开了歌沉国,回到这里。在什么地方就要听什么地方的规矩。”

“你又是什么人?这么说来,你一定是妖怪了。不然你怎么不觉得这规矩有多不合理!”

“合理与否,与你们一群外人没有关系。唯有吃了饭的人,才能评价这道菜好不好吃。要说合不合理,也要是规矩的受众来评价才是,轮不到你们。既然妖异和村民都不觉得有何不妥,那这规矩就该是被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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