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弩(1/2)

作品:《举汉

皮肆外围观者数十人,其中一人问左右道:“周卫仗着刘伯嗣家奴的身份,历来横行市里,无人能制,此是何人,能让周卫俯首听命?”

有认识刘景的人说道:“他就是‘德行刘君’。”

“啊?他莫非就是‘躬耕养客’、‘质书救邻’的刘仲达?”

“没错。”

“难怪……”

…………

单程为了不再受制于汉人行商,前前后后筹划半年之久,但因为是第一次来临湘,仅带来部分存货:共计鹿皮三十张、牡鹿皮五十张,还有一些狼、狐杂皮,以及一张珍贵无比的虎皮,全部加在一起,价值超过两万钱。

周卫去后室取钱,刘景则与单程闲聊起来,他得知后者居住在五六百里外的衡山一带,此次前来临湘,是和同伴驾着竹筏顺流而至。

不得不说,这个做法非常聪明,他们若是走陆路,可能永远也没有机会到达临湘。

单程汉语说得非常流利,如果去掉一些略显怪异的音节,几乎和汉人没什么区别。而且他说话很有逻辑,条理清晰,一看就读过书,单以文化而论,他已经超过九成以上的汉人了。

《汉书》有云:“长沙其半蛮夷。”指出长沙之地半杂蛮夷之人。

数百年来,长沙汉、蛮居住在同一片天空下,既长期对抗,又互相影响,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单程及其家族就属于受到汉人影响极深的荆蛮,已经发展出了属于自己的姓氏“单”。

或许再过几代人,他们就会成为真正的汉人,当然也有可能退化。毕竟荆蛮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随时有可能被其他荆蛮势力吞并。

刘景一边和单程谈话,一边抚摸斑斓的虎皮,很有些爱不释手。

《周礼》曰:“公之孤四命执皮帛,卿三命执羔,大夫再命执雁。”里面提到的皮就是指虎皮。另外天子娶妻,按礼需要向丈人家赠送两张虎皮。

正因为虎皮常用于国礼,属于国之重宝,向来都是有价无市。

刘景前世读过一则古代寓言故事:有富翁山行而攫于虎,其子操刃而逐之,翁在虎口,见其子呼谓之曰:“刺则刺,毋刺伤其皮。”

富翁陷身虎口,死到临头了,还掂记着谋虎皮发财的机会。要钱不要命固然可笑,却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虎皮的珍贵。

如今刘景面前的就是一张完好无损的虎皮,他心里十分好奇,问单程道:“此虎皮毛几乎没有伤,是用什么方法杀死的?”

单程取下一直背负在身上的木弩,一脸自傲地道:“此虎是被我用这把弩射穿左目,毒发而死。”见刘景似乎对弩很感兴趣,便递给他。

单程的这个举动立刻引起了其他荆蛮的注意,纷纷露出惊讶之色,要知道在荆蛮的传统中,除非是投降认输,或极为亲近的人,否则武器是不能轻易交给外人的,更何况对象还是一名汉人。

刘景不懂荆蛮的规矩,大喇喇接过木弩,毒死老虎容易,射中眼睛却极难,单程无疑是一名神射手。

后世苗、瑶二族就以善用弩而闻名于世,源头则可以一直上溯到如今的荆蛮身上。

在与大汉朝长期的对抗中,荆蛮逐渐掌握了制弩技术,虽然比不上汉人专业的制弩工匠,但用于日常狩猎却完全不成问题。

而且荆蛮喜欢在弩箭上涂抹毒药,这就额外增添了弩的杀伤力。数百年来,荆蛮的药弩让大汉士卒吃足了苦头。

刘景翻来覆去查看这把以岩桑木制成,涂以黑漆的木弩。

大汉朝对弩向来控制极严,但一般是指五石及以上、威力强大的重弩,七石已经够得上弃市了。五石以下、威力弱小的轻弩,只要不是持之招摇过市,基本没人管。荆蛮的弩大多数都归于轻弩这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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