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军 魂(1/2)

作品:《血荐中华

转眼间半个月的时间过去,在这一段时期,蒙古军队和常州守军攻守不断,双方互有胜负,不过大多是局限于千余人之间的局部战斗,大的战斗倒一直没有发生过。

常州大财主王勇被劫一案,虽然闹得是满城风雨,常州知州严令限时破案,但查来查去,总也查不出个头绪,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新军训练进展甚快,那些新军士兵们,个个憋足了一口气,象是要等着看王竞尧的笑话,更象是要为自己争口气。

王竞尧对新军队伍做了些改变,主要体现在对士兵盔甲的变化上。

宋代的步兵装甲很有自己的“特色”。宋代的步人甲,即步兵铠甲是中国历史上最重的铠甲,由铁质甲叶用皮条或甲钉连缀而成,属于典型的札甲。根据宋绍兴四年年的规定,步人甲由1825枚甲叶组成,总重量达29公斤。

绍兴十年前后,是宋朝军队最强大的时,名将岳飞、韩世忠等,率领以铁甲、长枪强弩为主要装备的重步兵,以密集阵容屡屡击败金朝骑兵。包括兵器在内,当时宋军重步兵的负荷高达40到50公斤,由于装备过重,机动性自然大大受到影响。

在王竞尧看来,这样沉重的铠甲,是绝对不利于在野外作和具有高机动作战性能的蒙古士兵作战的,因此他命令一百名新军,仅仅以熟牛皮护住胸口等重要部位,那些虽然防护性能良好,但却笨重的盔甲,在新军中被完全淘汰。

开始士兵们并不习惯,但随着时间一长,这样装备的轻便性和灵活性很快体现了出来。训练时士兵们完全能够灵活的做出各种动作。

没有过了几天,王竞尧就发现了铁残阳身上的特殊才能。铁残阳似乎从来没有经过什么名师的指点,但他的每一招、每一式,无不都是用来杀人的招式。完全没有通常军队教习中那些花哨但毫无作用的东西。

就象发现了宝贝一样,也不管铁残阳愿不愿意,立刻强制性的委任铁残阳为新军总教习,专事负责新军的格杀技术。

铁残阳虽不乐意,但在走马上任之后,倒也尽心尽力,没多少时候,王竞尧听说新军战斗力大有提高,一时来了兴趣,带了几位兄弟亲自来到了新兵训练的地方。

那一百名士兵在较操场上,虎虎生气,一招一式显得有板有眼。一边铁残阳沉着个脸,手里拿着一根木棍,但凡看到哪个士兵动作不能到位,一点也不含糊的拿起木棍就是狠狠的一下。那些被打的士兵疼得呲牙裂嘴,但个个都咬紧了牙关,从头再来上一遍。

王竞尧看得来了兴趣,活动了下手臂,发现左臂上的伤基本上好了六成。于是让场中士兵停了下来,说道:“看来你们是铁了心了要打赢这场赌注了。来,本大人看得手痒,谁来和我切磋上几式?”

铁残阳冷冷的把木棍朝士兵群里一指,说道:“黄声福,你上!”

黄声福从队伍里走出,脸上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他在这里被铁残阳训练的有一段时间了,身手自觉得比以前敏捷了不少,能和与鞑子血战数场的王指挥使打上一场,就算输了他也心甘情愿。

王竞尧看着黄声福一身精炼的打扮,微微点了点头:“来,你要是打赢了,本大人赏你一两银子!”

他这点可就是在吹牛了,王大人浑身上下的财产,不会超过二十个铜板,这点他的兄弟们都是知道的,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都露出了促狭的神情,盼望着黄声福能把王竞尧打倒,也看看王大人怎么脱身。

黄声福也不客气,摆个架势,一拳又凶又狠的劈面向王竞尧打去。

说到刀法什么的,王竞尧和这些古代人就差得远了,但要是论起擒拿格斗,近距离搏杀,那这位现代特种兵出身的王指挥使,可就是行家里手了。

王竞尧轻巧地躲过了黄声福几乎是用出了全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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