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大胆推测,小心求证(3/4)

作品:《终极罪恶

盼两个人联手所为的,许琅也点头赞成,虞暮芸在日记里写到的东西,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虞暮芸在写完日记之后,选择了自杀,对于一个对未来失去希望和信心的人,再加上,她根本不知道于盼和于鸿轩的关系,那么她没必要在临死前,还要栽赃陷害于盼,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只是这种概率很低而已,所以,于盼是否真的参与了3.22纵火案,还有待查证,但是,她至少是知情人之一。

对于宁嫣然提出的最后一点,于盼是杀害靳恩霈的真正凶手的说法,许琅没有赞同,一来,和靳恩霈一家人有深仇大恨的只有于鸿轩而已,虽然于盼和于鸿轩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是,他们之间是否只是存在男女之情,有没有其他的感情掺杂在里面,不得而知,于盼可能会因为所谓的爱情而帮助于鸿轩杀人,但是,她不会为了爱情那么疯狂的去这么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同为女人的她应该不会这么做,也没有必要这么做,第二,宁嫣然判断于盼是杀害靳恩霈的真正凶手,是因为于盼是医护人员的关系,但是,别忘了,相对于只是卫校毕业的于盼来说,于鸿轩从他爷爷的父亲是赤脚医生开始算起,他爷爷的父亲,他爷爷,他父亲,他母亲,都是医生,可以说,于鸿轩一家是医学世家,从小耳读目染这一切的于鸿轩,如果说他不懂医学,许琅第一个不相信,所以,无论是从医学背景来说,还是医学技术来讲,于鸿轩都比于盼高出不止一个档次,从靳恩霈尸体上的三百多刀伤口来看,这种切割人体的技术,除了于鸿轩之外,于盼根本做不到,就算她可以做到,也不会做的有于鸿轩那么好,第三,就是警方在现场找到了那些衣服,都是清一色的白色衣服,许琅他们在去于震家里的时候,在于鸿轩的卧室里,发现了黑白两色衣服,而在于鸿轩租住的房屋只发现了黑色衣服,而在靳恩霈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却发现了白色衣服,虽然单单只从衣服的颜色无法判定,于鸿轩就是杀人凶手,但是,至少可以肯定,于鸿轩杀害靳恩霈的嫌疑要比于盼大很多。

综上所述,许琅给出的答案是,于鸿轩才是杀害靳恩霈的真正凶手,而于盼最多只是协助者,至于于鸿轩在杀害靳恩霈的时候,于盼在不在场,许琅猜测于盼应该在场,不过,于盼有没有参与其中,许琅暂时还不敢肯定。

许琅把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说出来之后,毛文石频频点头,他的想法和许琅不谋而合,他也认为,杀害靳恩霈的凶手应该就是于鸿轩,而不是于盼。

虽然许琅分析的很有道理,但是,宁嫣然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就在这时,技术科的同志找到了许琅他们,告诉他们在靳恩霈尸体被发现的现场的一些物证上发现的线索。

第一,鉴定科在现场发现了四组脚印,其中有靳恩霈的脚印,于鸿轩的脚印,还有于盼的脚印,但是,剩下的一组脚印是谁的,暂时还不清楚,不过,根据脚印的大小来看,应该是个女人,而且,这个人的脚印和靳恩霈留下的脚印十分的相似。

第二,在现场发现的工具上,只发现了一组指纹,但是,这些指纹都没有纹路,出现这种结果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是凶手在作案的时候戴了手套,所以没有留下指纹的纹路,第二种可能性就是,凶手本人没有佩戴手套,但是,他本人没有指纹纹路,这一点,于鸿轩就十分的符合,另外,在这些凶器上,都检测出了油脂反应,这就说明,凶手在作案的时候,没有佩戴手套,如此一来,就基本可以判定,折磨杀害靳恩霈的凶手就是于鸿轩了。

第三,在现场发现的白色衣服,虽然衣服都洗的很干净,该进行了消毒处理,不过,技术科的同志还是在衣服上面发现了人体组织,这些东西和于鸿轩的人体组织相匹配。

第四,虽然主要的作案凶器,那把手术刀上只发现了于鸿轩一个人的指纹,但是,在其它一些工具和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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