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拐卖、卖Y、诈骗、尾声(1/4)

作品:《终极罪恶

比愚昧犯罪更可怕的是职业犯罪!

蔡宏哲和蔡曼丽这对父女,或者说宋咏德和宋平惠这对父女,他们二人不是许琅他们调查所看到的,是市人,他们是市的人。

宋咏德今年四十二岁,宋平惠今年也才刚刚二十三岁而已。

宋咏德是市城市户口,他家就他一个孩子,这在当时每个家庭平均都有三四个孩子,甚至多的有十几个孩子的家庭来说,是非常少见的,因为是家里的独子,所以宋咏德的父母对他十分的溺爱,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古言道,棍棒之下出孝子,虽然这句话在现代看来不全对,但是也有一定的道理。

一个人的性格来源于父母,孩子未来的成长跟父母的教育是脱不开关系的,如果父母没有正确的教育孩子,那么孩子的世界观,价值观,人身观,三观肯定会出现偏差,从而极容易走上歧途,从古至今,有无数例子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常言道,三岁看老,一个孩子从出生到三岁,这段时间,孩子没有上学,唯一和孩子在一起的只有父母和亲人,孩子小不懂事,他来到这个世界,是需要不同学习的,而孩子在上学之前学习的来源就是父母。

宋咏德是独子,在父母的宠溺之下,性格十分的乖张,养成了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好高骛远,不愿意吃苦的性格,宋咏德小时候其实是很聪明的,刚上学的那会儿,学什么东西都很快,很多老师只讲过一遍的东西,他都能很快的记下,并且背诵出来,这受到了老师和父母的夸赞,也在受到了同学的佩服。

每个人在成长的时候都有一个叛逆期,也被称为青春期,一般男孩子青春期的到来都是在十七八岁的时候,而宋咏德青春期则比一般人来的要早,在宋咏德刚上初中那会儿,他就十分的叛逆,学习好是一方面,这受到了老师同学还有父母的夸赞,但是在宋咏德的身上,也有不少恶习,打架斗殴,欺负比自己年龄小的同学那是家常便饭。

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候人们的生活水平都比较低下,每个人的工资都很低,好的一个人一个月也才几十块钱,稍微差一点的一个月也就十几块钱,而一些家庭条件不好的,一个月也就几块钱而已,宋咏德是城市户口,家庭条件不错,而他又是肚子,不像其它人的家庭那般,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来分担父母的爱,所以宋咏德从小就不缺少零花钱,在其它孩子穿着缝缝补补,打满补丁的衣服上学的时候,宋咏德每天穿的都是崭新干净的衣服,别的孩子每顿只能吃着咸菜和窝窝头的时候,他却能吃着带着荤腥的白米饭,在其它孩子恨不得把一分钱当成几分钱甚至一毛钱来用的时候,他每个月都有一到两块钱的两块钱的零花钱。

在那个时候,还不流行攀比,孩子之间还是比较单纯的,但是孩子在十几岁的时候,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嘴馋吃不饱那是很正常的事情,而宋咏德却没有这些烦恼,看到其它同学吃不饱穿不暖,他非但没有帮助别人,还趁机在同学之间做起了生意,当然,自己过得好,别人过得不好,谁也不能强行要求他去帮助别人,但是你不帮助就算了,宋咏德还经常在同学面前炫耀和嘲讽别人,这就有点过分了。

宋咏德脑子活络,是个很聪明的人,他看其它同学吃不饱穿不暖,他就想出了一个敛财的办法,这个办法在社会上很常见,那就是,把自己穿剩下,不喜欢,或者穿旧了的衣服,卖的其它同学,还把父母给他准备的零食,还有给她准备的饭菜,也卖给其它同学,价格不是很贵,一件旧衣服,也就一两块钱,一顿带荤腥的饭菜也就几毛钱而已,其它孩子吃不饱,又嘴馋,想吃了,想穿了怎么办?那就只能在他那里买了,于是,就这样,在上初中的时候,宋咏德就开始在同学之间做起了生意,甚至到后来,他还在老师之间做起了买卖,比如他用自己在同学之间做生意赚来的钱购买老师需要的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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