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二章 报复(上)(2/2)

作品:《窃国贼

牧、渔各业税率统一调整为百分之十,工商业税率下调为百分之十五;房产交易税统一下调为百分之五,土地交易税则猛然升高,由之前的百分之二统一上调至百分之十。

二、废除实施三百余年的人头税、徭役税、物资车船过境税。

三、确定州府财政衙门印制发行的四种面额金银券为青州法定货币,金属货币规范为千铢金币、百铢银币、十铢铜钱和五铢铜钱,四种面额之金银券与相应金属货币价值等同,共同流通。

四、取消原各级府衙制定颁布的各种徭役及税费名录,所有税赋名录由州府财政衙门制定颁布,并由州府财政衙门和直属各级财政衙门依法征收。

五、自六月一日起,各级府衙征发徭役必须获得州府批准,并严格按照新的律法支付役者薪酬,役者每人每年服役期不得超出三十日,每日薪酬不得低于二十钱。

……

公告宣布,万众欢呼。

各路使节敏感地发现,青州府衙选择在这个时候,以立法形式颁布实施系列财税新政,无疑是在向天下宣告:

耗费七年时间不断试行、不断修订的青州新政已趋向成熟,从此在整个青州范围内全盘推行!

受到知识和阅历的限制,各路使节没几个人能够意识到,修订完善的青州新政一旦公之天下,大汉各地的财富和人口将会逐渐流入轻徭薄赋、安定繁荣的青州,就像两年来谁也挡不住琅琊钱币以及金银券流通天下一样。

半年多前依然被各地富商和名门大阀拒绝使用的琅琊金银券,以其雄厚的实力、精美的制作、自由通兑的优异性能和良好的便携性,逐渐被各地富商和民众所接受。

就连远在长安的朝廷和皇帝,甚至被天下人视为反贼的西凉大军,如今都在使用铸造精美品质上乘、印有当今皇帝年号的各种琅琊钱币和金银券,忙于四处征战扩充地盘的各路诸侯根本没有能力加以拒绝,除非以命令的方式,禁止琅琊钱币在治下流通。

可如此一来,不但意味着与青州彻底决裂,也会招致获得利益的门阀世家的强烈反对,辖下的工商百业将会急剧萎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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