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阿狼的崛起(1/4)

作品:《叱咤

四个月后,初春,微寒。

市北郊的一个夜市里,一个穿着黑色带钉皮衣,的头发染着几绺黄色,挂着一根银骷髅项链,显着几分不羁,一副古惑仔打扮的年轻男子坐在一个路边摊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剥着一盘香辣小龙虾吃。

这个发飘飘的年轻男子得极是英俊,虽然坐着,也可以让人感觉到他高大魁梧的身躯,不远处,正有一名端菜的小妹在悄悄的往他的这里瞧。

这名年轻英俊的古惑仔酒量似乎很好,一个人坐着已经喝了三瓶啤酒,看起来完全没有什么酒意,于是他又叫了一瓶酒,然后让老板添了一盘盐水煮花生。

端菜的小妹很快就过来了,先把啤酒打开放在他的面前,又去端上了一盘盐水煮花生,不过那花生把盘子堆得满满的,明显的比别的客人多。

那名英俊不羁的古惑仔提起酒瓶刚喝了一口啤酒,就见到有一个将短发全染成黄色,戴着一只耳环的青年男子一脸焦急的奔跑了过来,向着那喝酒的古惑仔高喊道:“阿狼,别喝酒啦,我刚才在街边看到大狗又带着人过来开片,一定是想抢我们在公园的档口,兄弟们肯定撑不住,快去啊。”

听着这人的呼叫,那发英俊的古惑仔仍然不慌不忙的喝了一口酒之后,就跟着那黄色短发男子向街头另一边而去。

这个发男子自然就是张浩天了,自从高云到县之后,他一直在市生活,习这里的语言与俗。了解着一切的情况,也在寻找着进入本地黑道的机会。这时候,他发现市地小混混特别多,也就是粤语说的古惑仔,这些古惑仔,正是当地各个帮派里的最基本的力量来源。打架拼命,就是以这些人为主。

在思索了一晚之后,张浩天便作出了决定,让自己成为古惑仔中的一员。

在市。由于他过早的显露了身手,很快就得到了苏志高地赏识,并成为他的核心成员,对于最基层手下的生活状况几乎是不了解的,而他要登上巅峰,就必须懂得每一块山石地习性。知道他们想什么,要什么。才能够掌握他们,然后驱策他们,所以,自己只能接近他们。

于是,他开始改变自己成熟稳重的形象,头发留了。还染了几绺黄色,穿着也多了几分特异不羁,一付古惑仔的模样。而且也知道了一些道上的行话,比如说开片就是打群架,劈友就是用刀砍人,撇就是撤退,点相就是认人,雷气就是义气。大耳隆就是放高利贷的人,25仔就是卧底,鱼蛋档就是卖淫的地方,档口就是看的场子等等。

在上个月,他终于认识到了一群古惑仔,一共有八人,都是附近贫穷人家地孩子。有一半来自单亲家族。不过还没有参加帮派,以一个绰号叫“五筒”的年青男子为首。过去这些人靠着小偷小摸或者到校下暴捞些钱花。

前段时间,西边的“工人公园”里开了一家露天舞厅,由于收费便宜,生意不错,五筒就带着一班兄弟去找到老板要了每月三千元的看场费,算是有了固定收定。

这样的小生意,真正的大帮派是看不起地,不过附近另外还有一帮由一名绰号叫大狗的人带领的古惑仔看着眼馋,想要抢过来,于是就发生了好几次争斗,张浩天插手了一次,帮着“五筒”打跑了“大狗”,只是说自己叫做“阿狼”,来自南方乡下,听人介绍来这里当保安,不过后来和经理吵了架不干了,现在一个人乱混着。

那“五筒”是因为头发剃得怪异,一团一团的像麻将中的五筒而得名,虽然和他表面亲近,但还没有把他当成真正的兄弟,平时弄的钱,自然就没有他的一份了。而来叫他地这个黄色短发青年叫做王彬,绰号就叫做“黄毛”,家住在张浩天租住房的不远处,父母在他八岁那天就离异了,他跟了父亲,不过父亲常年在外打工不在家,是爷爷和奶奶带大他的,为人倒是热心,在“五筒”一帮人中,与张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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