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主仆(1/2)

作品:《种一个夫君

胡桃大人看着远去的车队,百无聊赖的舔了舔爪子。爪子上还残留有糕点和果脯的味道。

“老祖!就这么将桂圆妹妹给送出去了?”他身旁蹲着一只火红皮毛的小狐狸,只尾巴尖和耳朵尖上一点黑,四只爪子却是全白的,十分的漂亮!仔细看的话,简直就是胡桃大人的缩小版!

这是胡桃的第几十辈孙子来着,他自个也记不清了。

他都活了上千年了,这些徒子徒孙俱都是开了灵智的小狐狸,身体比普通狐狸生长慢很多,断之后基本上就停止生长了,只长脑子,坏主意一个接一个的,奇怪想法更是层出不穷,智力比普通狐狸要强很多!它们的父母已经养不好啦!就是一个窝的兄弟妹们,也都排挤它们。

幸而他隔一段时间就四周围转转,在族群里发现这些被抛弃的小崽子就叼来自己养,不然这些小崽子只有饿死的份。

如今小狐狸们最小的也年过半百,看上去只有几个月的狐狸大小,还不会变身为人呢!哪怕是其他化形了的,也都是小孩模样,这可是修行了数百年才得来的本事。而且,化形还不稳定来着,不能长时间支持。

因此,他们唤桂圆为妹妹算是很气了。

桂圆是纯人类,是个弃婴,还小小一团的时候b在襁褓里,哭声微弱得像只猫崽。若不是胡桃大人巡视地盘的时候发现了,怕是会饿死在野地里,或者被别的什么野给吃了。

如今她大了,再留在这里怕是会误了前程,胡桃可是很舍不得地将人送出去的。哪怕是去当丫头,也比留在山里孤苦终老的强!桂圆还没见识过外面的花花世界呢!

庄子里的老伯和婆子也是胡桃大人捡来的,因为老无所依,或者被家人嫌弃赶出家门,落在外,胡桃就捡回来为自己守门和做杂事了。而后又教了他们一些修身养的法子,虽说离修道还远,却也着实教人延年益寿,神头是愈发的好了。

几位老人窥探到真相后也没想着要离开这群狐狸,甚至认为这些修炼成的畜生比人类还友善。于是大家就这么住在一块,偶尔到误闯山神庙的旅,人类还能出来帮忙招呼。

禾苗他们看到的这一个庄子,其实是一座山神庙来着,不过因为布了阵法,有缘人看到的就是庄子,大部分凡人,却是走不到这一的。昨晚能够迎来这么大一个车队,狐狸们也很吃惊。

胡桃以为是因为有妖气深厚的大妖怪随行的缘故才让他们误闯了,可是经过昨近距离的鉴定,他发现其实禾苗是人类来着。

修妖的人类?

胡桃大人歪歪脑袋,再次回想自己看到的那个张牙舞爪的东西。

究竟是什么玩意啊?

看着像是老树的根系。难道是误食了天灵地宝的人类?比如不小心吞下成的人参鹿茸什么的……(胡桃大人,你已经距离真相很接近了!)

说到树木——

他抬头望望四周。因着最近少雨,好些灌木和小草儿都蔫蔫的,全靠上山溪和泉水滋润。若是老天再不作美,怕是泉水溪也要干涸,到时候他们就不得不搬家了。

数百年来,他到好几次极其严重的旱灾,搬家早就搬出了经验。

再看看滚在一起的无忧无虑玩闹的小毛团,胡桃大人决定:再等一个月!一个月之再不下雨,他就带着小崽子们北迁。昨晚有打听到,那个修妖的人类是要往京城去!

反正都是妖怪,那人类女子看着也很喜欢动物,她自个也养了几只,收留他们这一窝应该也可以吧?他们吃的比蠢狗蠢少,也比那只蠢豹子乖巧多了,都不主动惹事!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胡桃大人自认解决了一件人生大事,喜滋滋的修炼去了。

“小,喝水。”桂圆第六次将水囊递给禾苗。

禾苗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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