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七章 剜目车裂(2/3)

作品:《滴血瞳

话说两广都督韩观杀人成性,竟用人皮当坐褥,吃人眼。据说,生吃人眼便可以明目,即使在风烛残年,也可以保持自己的视力不退化,甚至可以成为千里眼。于是,在封建社会当中,有些时候,人眼也可以被当做一道菜,上了餐桌。

相传,明朝一徐姓术士,因骂魏忠贤被捕,手足被钉在门板上,遍体浇上沥青,用椎敲,一会儿举体皆脱,其皮壳俨若一人

但是虽然把结妻子的双目给剜出,但是拓跋珪却仍旧不解气,“我让你这疯妇胡说”他一边大骂着,一边举起了手中的宝剑,狠狠地照着刘夫人的双腿砍去,刘夫人昏死了过去,周围数人,都被吓得惶惶失色,其中一个甚至被吓得尿了裤子。

“来人啊,把疯妇拉下去,车裂——” 拓跋珪大声吼叫道。我明显地感觉出自己的手心好像被抓挠了几下,显然,崔明丽也有些胆怯了。面对着如此暴君,我想只要是正常人,都会害怕吧。

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六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战国期间,车裂之刑使用得相当普遍,有些仁智之士已经认识到这种刑罚过于残酷,主张废除车裂。周赧王时,齐王决定在本国实行车裂之刑,群臣纷纷进谏劝阻,齐王都不肯听从。

子高来见齐王说:“车裂是无道之君的刑罚,而您却欲实行它,这都是您下属臣僚的过错啊!”齐王问为什么,子高说:“如今天下纷争,英雄豪杰都想选择一个有德的君主前去投靠他,打算干一番大事业。您如果滥用酷刑,就会失去声望,英雄豪杰们就不敢来了。本国的人民也将要背叛您了,这样下去,国家肯定会灭亡的。”

齐王听取了子高的意见,取消了使用车裂之刑的决定。遗憾的是,子高的正确主张和齐王的从善如流并没有使车裂之刑彻底终止,秦以后各代,车裂的做法仍然存在。

十六国时,统治者多半秉性凶暴,爱用酷刑,当然也包括车裂在内。今天可以看到的记载,车裂常用于惩治那些*丧理、忤逆不孝之徒。前凉姑臧有个叫白兴的人把自己的女儿作妾,其妻妒忌,白兴大怒,就把妻当作婢女,伺候女儿。

郡县把此事上奏,凉王张骏大惊道:“这真是自古没有听说过的怪事!”于是下令将白兴在姑臧闹市区车裂示众。前秦建元三年有司奏报说,某人偷窃了他母亲的钱财而逃走在外,被官府抓获,打算把他流放到边远地区。

太后听说此事,气愤地说:“罪款三千条,没有比不孝更大的了。应该把这不孝之子在市朝处死,为什么却要把他流放到远方去呢?难道中国外能有无父无母的地区吗?”于是苻坚下令将不孝子车裂处死。同年,池阳有个百姓听信了他的妻子的挑唆,打算害死自己的母亲。

就让母亲坐上车子,说是去看望亲戚,一直拉到南山中。母亲问他:“儿呀,去亲戚家怎么走到这里来了呢?”儿子怒斥她说:“老丫头,不许多嘴!”

就让母亲下了车,领她到溪谷之间。这个不孝子离家的时候,妻子悄悄嘱咐他,一定要把母亲身上穿的内衣带回来,因此他在杀母亲之前必须脱下母亲的内衣。但是,他不好意思亲自动手,就背朝着母亲,厉声命令母亲自己脱衣。

母亲哭着说:“我生你养你,想不到今天落个这样的下场。你既然听信媳妇的话,把我杀死就算了,不要逼索这件衣裳罢。”

儿子又怒斥她不许多嘴,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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