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 原来是个瘸子(1/3)

作品:《微雨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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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根在乱石林中穿行,他是个骄傲的人,正因为骄傲才让他从万千流民中脱颖而出,成为当前一个让人仰视的存在,他必须捍卫他的骄傲,从他自命名“命中眼”开始,他感觉自己已隐隐成为这片土地上的王牌狙击手。

罗根选择马刀镇的原因很简单,第一,马当需要他,并给与让他满意的待遇和态度;第二,马刀镇的刀客团队是他最大的屏障,这是马当的承诺,任何近战能力者想要杀他,必须从马当的尸体上跨过去;第三,马刀镇其实是以个不错的跳板,罗根跟马当深聊过,看中他的野心。

只可惜这一年马当的扩张计划接连受挫,进取心受到很大的打击,野心也开始收敛,罗根想,也许到了自己离开的时候。

他做出了决定,就拿这场战争做一个跳板,如果他能击杀对面的狙击手,就有和铁罡或卡尔谈条件的资本,而且,他证明了自己,证明在这片土地上,只有一名最顶级的狙击手,那就是他——『命中眼』罗根。

此时,岑牧也独自进入乱石林,他有一种强烈预感,对面的狙击手并没有善罢甘休,他依旧在这片乱石林中游荡,寻觅着自己的踪迹。

如果能够击杀他,那么他们和马当镇的战争会提前结束,失去狙击手的支持,马当镇的刀客们会彻底丧失冲锋的勇气。不过岑牧对此不抱太大的希望,因为一个狙击手如果打定主意藏匿,是很难被发现的,岑牧在林中巡逻,属于一种自卫式的巡逻。

好的狙击手必须掌握视野,这是一条铁律,尤其是在运动战中,合理的走位能让狙击手拥有更广的视野,而视野在顶尖狙击手的决战中,即是生或死的区别。

可断肢严重限制了岑牧的活动区域,如此一来,他在两人的对决中,已然处于风,对方发现他的概率远大于岑牧发现他的概率。

岑牧不可能蹲守在一个地方,在这么大的林子里,蹲到对手的概率很低,而且,这意味着他完全放弃外围的视野,把主动权拱手交到对方手里,对方可以像岑牧一样,瞬间发出冷枪,然后从容抽身离去,那么游戏会变成对手狩猎的游戏。

岑牧一边在乱石林中穿梭,一边观察四周的环境,脑海中对于山谷的立体地形图在不断完善,地形图可以细致到每块石头的形状大小颜色纹路和摆放状态,是的,他确实有这么变态的记忆力!

这可以算是岑牧的一大优势,是他当前最大的倚重,也是发现对手行踪的一个笨方法。

岑牧以团队为中心,将周边方圆三百米走了一遍,一无所获,而这区域仅占整个山谷二十分之一。

在边走边记的同时,岑牧甚至有闲情琢磨“命中眼”这个名字,据云戚透露,这个外号是他自己取的。

罗根的绰号中带了一个“眼”,可能说明他的眼神很准,兴许有视觉方面的高阶能力,比如说:焦点投射能力的高阶版本——『区域分析』,或者去除人眼图像延迟缺陷,提高对高速运动物体反馈的高阶能力——『复眼瞳』。

不过,不管什么能力,在岑牧也具备视觉强化的情况,对于两人决战的影响不是很大。

然后,再看前面两个字“命中”,从心理学分析,他应该是一个自负的人,自负的人往往很骄傲,在性格上会有一些缺憾,会选择性忽略一些东西。

比如说,他也许觉得自己做不到连发五枪的精准度,但不代表他会在对决中会输给岑牧,因为影响对决的因素有很多:天气环境体能枪法和运气,等等,高阶狙击手的对决往往是一颗子弹决定胜负,用不着连发。

但是,他可能会忽略快速连发的本质,是对于快速瞄准的极致追求,对于全身肌肉的精确控制,当然这也只是一个臆测,岑牧自然不会因为从名字分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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