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景来会诗(下)(2/3)

作品:《锦绣凰途

行会试的大考,他一个人呆在府也着实无聊,所以这几天基本天天都泡在了这景来客栈。因着他尊贵的身份还有这豪气的个性,一时之间,在各位考生之已经是混的如鱼得水了,对于这几日的试情况,他也基本摸清楚的七七八八,于是便对秦婉词解释道:“这几日,夺魁的都是陆玄霜。所以,不少人基本对他,都摸出门路来了。这陆玄霜每每作诗作词,速度都极快,别人快的需要半柱香的时间,他每每都只需要一盏茶的功夫,所以每次先挂出来的那几首里面,必定有一首是出自陆玄霜之手……”龙霁云还没说完,秦婉词便已经知晓了,先摆出来的几首诗里面,一定有好坏之分,所以,基本水平最高的那一首是陆玄霜的了,而最后那句“愿捧金盘献君王。”无疑能看做他作为一个状元大热门的心声了。

秦婉词仔细细细地又读了一遍那首,心暗道,确实是一首好诗,她正要夸一夸这江南第一才子果真不是浪得虚名,萧奕洵清朗的笑声忽然从身后传来:“我看,今夜众人倒未必能猜出哪一首是出自我们的陆玄霜路大才子了……”

不知何时,楼下忽然出现了一点点的骚动,因为第二首诗的出现,导致了众人亦是分不清哪首是陆玄霜的了。这一首诗,正是拍在第五个的。

玉容尚含酥晨露,

暑月南光近北长。

平昔最爱鱼珠目,

要与金乌争风煌。

这首诗,无论是遣词或者是意境与胸怀都不低于刚刚的那首,而且,这首诗来的也很快,排行第五首,与往常陆玄霜的速度也都差不多。

一开始,众人都信誓旦旦地认为那首是出自陆玄霜之手,可这首出来之后,众人便都不确定了。

这可是陆玄霜第三晚连续夺魁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的情况了。

龙霁云走出阁间,看了看下面的情况,与这两首诗的得票率基本都快要持平了,似乎楼下的兴致往常更加高涨了。每每有人将票投给了或者,便会引起一阵不小的骚动,很多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两首诗,眼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因为,众人都意识到了一件事——今晚,不会再是陆玄霜一家独大的情况了。已经有高手出手,开始阻击陆玄霜了。

龙霁云大概了解了一下情况之后,回到了雅阁之,无不感慨道:“看来明乐清明大学士的记录不是那么好破的。一时间竟然连我都看不出哪一首是陆玄霜写的了……”

萧奕洵十分从容恣意地喝了一杯茶,而后笑道:“虽然不知道哪首诗是陆玄霜写的,但是另一首是出自谁之手,我想,我们心应该都清楚吧……”

萧奕洵说完话之后,秦婉词与龙霁云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看向了她们南边的那个阁间。

繁复而雅致的花纹背后,那个清净的阁间之,此时正静静坐着一位身着素衣,手执折扇的男子,他舒朗的面容带着浅浅的笑意,一杯一杯为自己斟酒。

龙霁云笑了:“看来,明乐清算不在,也总有人带着他来。”此时此刻,龙霁云也来了心思,他忙不迭地问萧奕洵:“小三哥,若是沈临渊真的拿出十分的水平,今晚这冠军,会是谁的?”

萧奕洵回答:“我看过陆玄霜的,也确实让我惊艳了一把,但是到底是陆玄霜的最高水平还是寻常水平我吃不准。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若要让沈临渊写,只要他愿意,他一样写得出来……”

虽然萧奕洵的话没有明说,但是龙霁云也能猜得到他话里的意思,若是沈临渊使出全力,今夜陆玄霜夺魁之路,必定难百分。龙霁云大笑起来:“好啊,这可真是有意思,这个月,我真是没白呆在长安。”他转过身来,看着秦婉词,笑嘻嘻道:“婉词姐姐,你的诗作也应该挂去了,告诉弟弟,哪首是你写的,弟弟好把我们这个阁间宝贵的一票给你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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