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房地产商的心病(1/2)

作品:《我在日本打工的三年

第92章房地产商的心病

房地产商的事儿我大爷并没有告诉我。这种事儿涉及到个人隐私,做为一个学道之人是不会随便说人家短处,揭人家伤疤的。

但房地产商的员工中有的人却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个房地产商早在八十年代曾是某市第二建筑公司的一名员工。为了便于叙事,我们权且给他随便起个名字,就叫他冯中星吧。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的序幕在各个城市逐步拉开。建筑行业也逐步受到冲击。房子盖完了钱要不回来是很普遍的事,在这个大背景下,这个城市的第二建筑公司负债累累。员工开不来工资,建筑材料因为缺钱无法采购。对政府来说,这是一个极其沉重的包袱,为此,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便在全巿建筑行业率先实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在“文化大革命左倾”思潮的影响下,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经济承包责任制还存在着介意和偏见。能够站出来敢于承包的人还不是太多。冯中星虽然是一个工人,可在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却有“冯大胆”之称,如果不是他胆大,如果不是他被公安机关查处过,在改革开放初期,他在第二建筑公司很可能已经成为建筑公司的中层干部或者是某个建筑工程队的队长或车间主任了。在这之前,冯中星曾经在施工队当过工长,工长相当于一个连队的排长,手下管着三十多人,上有车间主任和车间书记是他的直接领导。在他担任工长期间,第二建建筑公司已经出现了经济危机,有相当一部分人已经没有活干,各个工段长为承揽到活,想方设法地到公司走后门,各个车间为数不多的那点活几个工段长甚至不惜撕破脸皮去争去抢,当然这些工段长也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本工段的员工有活干,有工资和奖金可发。

冯中星却和他们不一样,他不争不抢,也不去公司走上层路线,然而,他带领的三十多名工人却总是有活干,工人们的工资都超过了各车间的中层干部。尽管冯中星一再告诫他的员工不要透露他们的来钱之道,可他们如何捞“外快”的事儿还是传到了公司和他们车间领导耳朵里,为了弄清他是如何投机取巧挣到钱的,车间书记几乎把他们工段的所有员工都找去问话。事情终于查明白了,原来是冯中星背着车间和公司在外面揽活,或者以公司的名义给私人盖房子,或者组织人拆解建筑物,把盖房子挣到的钱和拆解建筑物卖钢筋和木材钱全部私分。在当时,这是一种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主义倾向。作为建筑公司的员工,既然以公司名义外出揽活和干活,挣了钱当然得交给公司,由公司做为工资、奖金或提成发放给员工。由于冯中星的行为严重违纪违法,他不仅受到了单位的查处,还被公安拘留,他的材料还报到了检察院,他个人带领工人干活多分的九千多元人民币也被认定为贪汚而被收缴,好在检察院只对他下达了个“相对”《不起诉决定书》,使他没有进入法院的审判环节。虽然工作保住了。但他的工长职务被撤销了,还被全公司通报,成为公司第一批待岗职工,每月仅能领取一点最低生活费。

当政府准备将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包经营的消息公示后,先后有六七个人向政府提交了承包申请,冯中星也被公示中承诺的选抜承包人才“不拘一格”的言词所震撼,为此,他也大胆地向公示机关提出了申请和承包主张,然而,他在检察机关留下的“贪污工程承包款”的案底使他成为第一个被淘汰出局的对象,虽然说是不拘一格,当他的申请递交上去之后,却成了公司一些人茶余饭后议论的笑柄。这对冯中星来说又是一次严历的心灵打击。他想:我冯中星这一辈子就这么完了吗,我冯中星这一辈子非要靠第二建筑公司才能生存吗?

这次承包竞选被淘汰出局后,冯中星便不再去单位报到,反正他是一个待岗职工。所谓待岗职工就是单位需要你上班的时候你就去单位干活,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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