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杀出黎明(1/3)

作品:《大明时代之死人香

更新时间:2009-09-04

高旭立在薛一刀的旁边,总觉得他散着一种冷气。高旭本想向他解释几句,却一直没有时间,因为卞之虎领着清兵已经冲进芦苇滩。相距不过数百步,清军转眼之间就能冲到沙洲上。

芦苇滩上的沼泽几乎被陷在其中的战马和清兵的死尸填实,除了少数清兵陷入沼泽中举步艰难,大部分清军的冲锋没有受到阻碍。卞之虎领着四百多高字营的兵士列阵沙洲岸边。这时,卞之虎没有三队列,而是排成长长的一排。因为鸟枪的射程也不过一百步,只要清兵挨过第一轮射击之后,冲上沙洲,就成了混战之势。鸟枪是没有第二发的机会的。

芦苇滩总宽不过三四百步,当清兵冲到一百步内时,高旭高举的手向下一挥,下令高字营的枪兵立时射击。一声震耳的枪响之后,在浓厚呛鼻的黑火药浓烟之中,冲锋在前的清兵也倒了大量人马。当然在高字营的兵士也倒下不少人,因为清兵也有火器,他们用的火器是明朝骑兵常用的三眼铳。三眼铳射完之后,还可以当铁棒砸人。

徐玉扬为首的五百舍桥乡兵大都用长枪大刀,他们站在高字营的两翼,等鸟枪发射后,就迎上清兵厮杀。

舍桥乡兵人人身负着家破人亡的血仇,他们亲人的血还没有干,他们虽然初经沙场,但不缺勇气。沙洲之后是滔滔的江水,如此境地可谓背水一战。没有退路,只有向前。没有活路,只有死中求活。在泥泞不堪的芦苇沼泽地里,五百多家破人亡的舍桥乡兵与清兵舍命地拼杀着。乡兵们在激奋之下,凭着仇恨,竟能与清兵杀个旗鼓相当,而不是在十里坡对阵乡兵时的如虎狼入羊群一般。

徐玉扬为人豪爽,身形高大,膂力雄健,状貌魁梧。他与十几数彪悍的乡兵组成一个尖刀一般的小队插入清兵的阵形之中,几近所向披靡。徐玉扬的尖刀队冲到哪里,清兵挡者皆死。

舍桥乡兵虽然血勇,但无论战斗意志多高,但临场的战斗技巧不可能一蹴而就。绿营军虽然被高旭说得人心浮动,上阵之后经过初期时的杀戮相峙,一旦进入了状态,正规军比没有经过训练的乡兵的优势就明显起来。任徐玉扬如何冲杀救场,清军还是冲过了乡兵的阻击,上了沙洲岸边,直面高旭所领的高字营的直属人马。

通过一百步之内双方的火枪对射之后,高字营的四百人马死伤了近百人,其中有数十人还是那些让高旭极为倚重的北地老卒。事到如今,唯有以命搏命。高旭在昨日的舍桥桥头的突袭战中已经领略了这沙场的生死一线,再加上在三官殿大营看着千人一齐人头落地的血腥场面,还有刚才芦苇滩又是焚杀千人的惨烈,对于生死就算没有看透,也是麻木了。

高旭右手拿着腰刀,左手却是捏着一把小刀。作为外科医生,天天与精细的手术刀打交道。在常州时,高旭就让胖子找铁匠打了几十把各式各样的小刀,以备将来救急。这些天来,高旭全力地调养这个被酒色掏空了的身子,每日也保持最大限度地训练量,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候,活命的机会大大增加了。他熟悉人身上所有的器官,也知道人的身上哪里是最致命的。每当他用腰刀架着清兵的大刀之后,他的左手就在对方脖子一掠,锋利的手术刀切开了对方的喉咙,溅射出淋漓的鲜血,使得高旭的眼幕里尽是一片血红。

高旭是卞之虎的目标,他领着五百精锐的亲兵冲破徐玉扬的阻截之后,冲上沙洲岸后,便向高旭直扑而去。这卞之虎虽然瘦长得像只病猫,但打起仗来却是极是彪悍。

高旭见那卞之虎杀伤无数乡兵,也激起了他的血性。到了这时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胆怯只是死得更快。当高旭要迎向卞之虎时,却见薛一刀一下抢过他的身前,仅存的二百多老卒也随着薛一刀把高旭团团护在其中,与卞之虎的五百精兵开始短兵相接。

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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